English

少儿图书开始敲击教育者

1999-08-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赵晨钰 我有话说

 时下,一批与以往内容大不相同的、以教师和孩子家长为对象的少儿图书陆续登台亮相,像天津教育出版社的《儿童权利公约》、《董浩叔叔热线》,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的“走进学习时代”丛书之《21世纪教师与父母必读》等就是很好的代表。这类图书的出版,不仅为儿童教育图书开辟了一片新的出版空间,更重要的是为教师、家长等教育者开启了新思路。

如今市场上的儿童教育图书,其对象几乎清一色的限于青少年等被教育者,而对提高教育者的素质却不重视。正如北师大发展心理研究所陈会昌教授所说,“教育者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仅仅要求孩子读这样、那样的书而自己不读书、不学习,那么这样的素质教育是荒唐的。”由于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自然的连续性和惯性力,不能指望靠当前我国广大教师和家长的落后的教育观念、方法和技术,教育出具有高素质的孩子,因而对我国教育者的传统教育观、儿童观需要发动全新的革命。中国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说,“教育孩子的前提是了解孩子,了解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而《儿童权利公约》和《21世纪教师与父母必读》两书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做的。比较来看,这两本书相似之处着实不少:事前进行长时间、大规模的社会调研,确保其书内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以国际化的教育思想为思路,力促中国教育和国际教育接轨等等。然而不同的是,《21世纪教师与父母必读》侧重于日常生活中的儿童问题以及教——学关系和内容的革新;而《儿童权利公约》则是对有关儿童问题的全景式扫描,它对所有儿童问题的根源——只把孩子看成权利客体的观念提出了挑战。据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儿童教育专家等方面组成的“中小学生学习与发展”课题组10省市调研结果表明,中学生对家长的侵权行为表示愤慨。与此同时,只有25%的家长意识到孩子有隐私权。《儿童权利公约》一书的责编张纪欣说,该书就是针对我国权利保护意识淡泊的现状,在国内首次明确提出“把儿童看作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儿童拥有权利并可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口号,对我国传统的儿童观形成巨大的冲击。比如按该书的观点,曾被传颂一时的“背起爸爸上学”不应由孩子而应由社会承担对其爸爸的照顾。有人预言,《儿童权利公约》一书的出版对提高国人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加强政府对儿童权利的保护意识都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孙云晓指出,我国以前的许多儿童教育类图书科学性较差,不少书完全是作者凭自己的经验“想当然”地写成,或是从报刊上挑挑选选,东拼西凑,纯粹是“剪刀+浆糊”式的,对教育孩子没有用甚至起到相反作用。《儿童权利公约》一书的作者、中国妇女报社的编辑郝卫江女士也说,目前我国出版的给家长们看的教育类图书也是以配合学校教育为主要内容,涉及的问题也大多与孩子学习有关。而忽视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培养和对孩子内心世界的了解。许多老师或家长“照方抓药”,但总感觉没真正解决问题。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儿童权利公约》和《21世纪教师与父母必读》填补了空白,它们无论在传播新的教育观念方面,还是在提出具体方法策略方面都意义重大。

据悉,天教社一直关注儿童教育的状况并推出相关图书。像早在1997年就出版的《如何培养独生子女的健康人格》着重于指导家长怎么做,新出版的《董浩叔叔热线》则在给孩子以潜移默化影响的同时为老师、家长及儿童问题的研究者们提供众多少儿心灵写照的真实信息。《儿童权利公约》则是全景式扫描。各有特色,各有新意。据悉,该社将沿这一选题思路上成规模地推出一系列图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